本网省局消息 报道员丁雪报道 8月13日,省林业局印发《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》,向社会公布最新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。
按照《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》,自今年6月起,我局对照新颁布实施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》等涉林法律法规,对2026年5月31日前制发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梳理与审查,稳步推进林草领域地方性法规、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“立改废”工作。
经全面清理,决定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9件、废止11件、决定修改2件,确保了行政规范性文件与上位法保持一致。下一步,我局将持续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,定期开展清理评估,为全省林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。






